会议指出,各乡镇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识再提高,准确把握改革应有之义。把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当前践行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,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要重点再突出,切实履行改革应尽之责。各乡镇要高标准,快进度建好固定办公场所,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日常巡查,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,确保完成上级部门验收考核任务。要措施再强化,全力维护改革应见之效。从提升执法时效性、提升群众支持率、提升社会满意度三方面入手,着力解决以往基层执法中“看得见的管不了、管得了的看不见”等问题,让基层执法更有温度、更得民心。